巴巴,6 月 29 日——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(KPDN)向所有商家发出严厉警告,要求他们提供无现金支付并收取额外费用。
其部长 Datuk Armizan Mohd Ali 表示,法规和法律非常明确,每位商家都应遵守,如果发现商家通过收取额外费用来牟取利益,将根据《2011 年供应管制法》和《2011 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》采取坚决行动。
“我们希望商家们明白,他们做生意要遵守道德、规则和法律。法律不允许对使用二维码(快速响应码)付款的顾客收取额外费用。”
广告
“这是国家银行制定的规则。如果有商家对无现金支付的用户收取额外费用,我们将采取行动,”他在今天参加一家私人公司的巴士和卡车交接计划后告诉记者。
周三,KPDN 马六甲分公司向一家食品摊位开出了 200 令吉的罚单,原因是该摊位对每笔使用二维码进行的交易征收 1% 的额外费用。
在相关发展中,阿米赞表示无现金社会是全球趋势,不仅在马来西亚,而且在世界各地都鼓励使用无现金支付。
广告
在这方面,他表示,如果一家商业场所只想专注于无现金支付,则没有任何法律或法规阻止其存在。
“没有禁止,因为商家可以决定是否提供使用无现金或现金支付的选项。
“如果用户想要以现金进行交易,他们有权选择,然后他们可以选择提供该支付方式的场所。我认为,在马来西亚,大多数场所仍然允许使用现金进行任何支付,”他解释道。
不过,阿米赞表示,政府了解到一些用户仍然不习惯使用无现金交易,包括电信存在问题的地区。
因此,该部欢迎用户提出任何投诉,以了解当前情况该地区的社区是否仍然需要现金交易。
“我们将与涉事营业场所进行谈判,以便他们可以考虑开放现金交易空间。我们不会就此事袖手旁观。”他说。—— Bernam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