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彭博社)——一名马来西亚 TikTok 用户的死亡促使马来西亚政府考虑将网络欺凌定为犯罪,并加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感。
据当地媒体报道,7 月 5 日,30 岁的 Rajeswary Appahu 被发现自杀身亡,此前一天,她向警方报案,称自己收到了网络威胁。这导致两人于周二在法庭上承认在 TikTok 上传播违规行为,其中一人被处以 100 林吉特(21.40 美元)罚款。
法律部长阿莎丽娜·奥斯曼·赛义德表示,此类调查和起诉非常困难,因为马来西亚法律没有针对网络欺凌的具体规定。她补充说,政府将考虑对“网络欺凌”进行定义并将其定为《刑法》规定的犯罪行为。
她在周二的一份声明中表示:“网络欺凌在马来西亚并不是一个新问题,每年我们都会被个人被欺凌甚至自杀的新闻所震惊。”
她表示,政府还在完善有关起草法案的政策,该法案旨在提高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安全问题上的责任。她表示,该法案将赋予执法人员新的权力,使其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密切合作,保护在线用户。
马来西亚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还表示,将与警方合作,方便公众投诉网络欺凌行为。该委员会还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,以传播反欺凌信息,该委员会在周六的一份声明中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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